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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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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抢救治疗,诊断为:脑干损伤、颅内多发性血肿。截止22日,已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某某遂将陈某及陈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均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先行给付抢救医疗费5万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伤者吴某某仍处于昏迷中,在医院抢救,急需医疗费维持生命。吴某某的家庭经济又不宽裕,在吴某某受伤后,其家庭已想方设法自行筹集了25000的医疗费,如果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索赔,势必严重影响到吴某某的生命。

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竭力说服保险公司在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先行预付吴某某急需的抢救费用,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1、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吴某某医疗抢救费用,于8日前给付。2、被告陈某支付原告吴某某医疗抢救费用,案件受理费也由陈某负担,26日前履行。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迅速制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发给双方当事人。

承办法官来到医院,将被告陈某赔偿的医疗抢救费用送到了吴某某的病床前。10日,承办法官再一次来到医院,将被告陈某赔偿的诉讼费用送到了吴某某的病床前,保险公司应先行支付的医疗抢救费也已执行到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
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  对人身损害 ,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
应...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首先,交通事故中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是否包含在保险范围内,关键是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基于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受害人为了尽快获得赔偿。在交警主持下与肇事者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往往会约定双方再无任何权利义务等。那么调解协议签订后,如果受害人发现病情加重或构成伤残,能不能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调解协议未考虑伤残情况,显失公平,可以要求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买方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情形下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从交付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就是买受方的,无论有没有在车管所办理登记,自此之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就没有了责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贷款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与贷款买房不同,贷款买车是一种所有权保留的买卖,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可是车来你所有权却并不在购车人手中,银行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车者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银行归还一定数额的贷款,待购车者支付完车辆的全部价款后,银行才会将所有权转移给购车者。一旦购车者没有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银行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车辆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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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后,其贬值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若待售车辆在物流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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