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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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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4)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5)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6)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由查勘、探视人员填写)。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无法找到第三责任方的保险理赔文件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应核对相符);


2、出险地属道路,提供管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出险地属非道路,提供管辖派出所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


3、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第一联)、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第二联);


4、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5、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6、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


8、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车辆减值损失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1、车辆贬值赔偿责任
     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费用;事故车辆的贬值费应由事故责任方赔偿。虽然会带给事故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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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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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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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时效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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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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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门诊医疗费票据,应有对应的门诊诊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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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如这些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在交强险中的赔偿数额。由于交强险的分项限额不能突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计算某个被侵权人从交强险限额中应获得的赔偿数额时,就应该按照不同的损失项目在各自的分项限额范围内分别计算,而不是按照某个被侵权人的总损失来计算。 公式: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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