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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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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提出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剔除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应发工资,而不是到手工资。...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是否算旷工
    情况一:公司只是对个别员工作岗位调动,并非整体搬迁,则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不同意,仍在原工作地点打卡,不算旷工。 情况二:公司的工作地点整体搬迁,其目的不是故意为难员工或进行岗位调动,而是行使公司自主经营权,对公司发展和成长的谋划。它不同于公司对员工的岗位调动,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可以由公司单方作出决策,员工应无条件的接受并执行。这种情况下,员工如果不同意前...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者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


·劳动派遣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1、劳动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其他因劳动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动派遣用工的; 4、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及基数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分段计算。如果劳动者08年之后入职,计算经济补偿金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09]47号)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双倍工资的时效
    在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授权而代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视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由于该“二倍工资”不同于普通劳动报酬,具有特殊性,劳动者应当注意其主张时效的把握。就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性质而言,因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的一倍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在法律性质...


·双倍工资的基数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下列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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