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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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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额外经济补偿金是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形式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规定的一种处罚,具有惩罚性。


    


     目前,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时候,常常以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作为理由,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法表面形式掩盖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拒绝支付的非法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经常因此而产生争议,形成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这样的劳动争议后,对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不是合法,用人单位应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进行审理并作出认定。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解除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司法机关一般认定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违法,同时已经确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样将没有任何用人单位再愿意主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参加到解决劳动纠纷的司法程序中,这样诉讼既使劳动者损失了财力更浪费了时间。而后得出的结果却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得到的经济利益。


    


    


     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是由司法机关确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只要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支付,在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也应当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这样才能够真正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法律法规设定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的立法本意。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者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


·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1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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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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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下列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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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二、代通知金与赔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具有惩罚的性质;适用的法条是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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