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代社会中房屋买卖市场日益红火,从表面上看,开发商乐此不疲的收着购房款,购房者高高兴兴的看房、买房,可实际上,与之相关的诉讼和纠纷也逐渐在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陷阱多多。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
1、产权状况陷阱。
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时才发现房屋不能转让,则可能给购房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2、房屋类型陷阱。
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等记载确定房屋类型。避免实际交易时才发现由于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不具备交易条件或所购房屋类型不符合购房人需要而造成损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则应购买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用途。
3、合同签订人陷阱。
根据产权证确定产权人。若部分产权人或由非产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其提供未到场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否则若未到场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主张合同未成立,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责任,即由于合同未成立造成的直接损失,且在购房人。
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买卖合同应对付款流程及交易中各项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约定。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二、二手房交易陷阱如何防范
二手房屋交易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在生活中,购房者找到自己心仪的房屋并不容易,而想顺利买到自己相中的房屋更是很难。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避免房地产开发商或房产中介设置陷阱,而了解清楚应该避免陷阱的内容,其实对顺利购房、保护购房者利益也是很有帮助的。



·离婚财产分割要交税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大部分的夫妻都是因为双方的感情走在一起,但是也会因为一些生活琐碎,最后以离婚告终。离婚有通过自己协商协议离婚的,也有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离婚的,无论哪一种方式,离婚都要进行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要交税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交税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1、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


·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赔偿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责任方一定要及时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要及时协助处理相关的事项。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怎么赔偿呢?我国的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怎么赔偿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残疾系数乘以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于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怎样? 一、“快速理赔”流程: 1、机动车发生2000元以下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了一个将所谓的投保商业险看作是交强险的过渡时期,然而交强险的一个赔偿金额也跟...


·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