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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规避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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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稳健、审慎的原则来对待企业并购中潜在的风险是最佳的方法。



1.坚持以财务为本的原则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可能有占据市场份额、获取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国际化经营等多重目标,但一定要坚持财务为本的原则,把握财务风险。” 普华永道企业并购服务总监张鉴钧说,信息是交易成功的关键因素,很多并购交易当中或之后经常出现财务系统不匹配、投资回报预测假设条件存在缺陷、税收黑洞及有形无形资产的评估定价不科学、不正当的交易后规划等一系列财务风险,主要是中国企业缺乏并购经验以及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2.由并购方聘请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



包括经纪人、CPA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资产评估是交易双方共同的需求,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协商作价的基础。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在国家有关规定中已经得到了体现,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资产转让、企业并购、企业出售、企业联营等经济行为时必须进行评估。



3.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



法律文件合同及成交包括文件、义务、治理、保密、非竞争、陈述及保证和赔偿。其中陈述及保证是非常重要的,意思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要求对方对某些事情的程序或者资料作出陈述及保证。在尽职调查中不可能达到每个细节,只看到文件也不知道是否正确,因此确保企业在关键方面的正确性是非常重要的。通常陈述及保证条款包括所有权和股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法律事务、财务报表和记录、业务、资产和房地产、合同、银行账户和借贷、董事和员工、税务等。



由于被并购方刻意隐瞒或不主动披露相关信息,财务风险在每一起的并购案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稳健、审慎,保证运营计划的各项假设条件的正确性和核查各项数据的一致性,用财务数据来印证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只有出色的财务运作和准确的产业判断完美结合,才能成功地规避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股份制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协议的形式而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因合并而设立的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合并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1.董事会先要拟订合并方案,方案包括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规定和条件等内容。2...


·外资并购的形式
    《并购规定》允许外商对中国境内的并购交易可通过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来完成。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需综合考虑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政府许可、交易时间和交易结构对税赋的影响等在内的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可行的收购方案。 (一)股权收购 在股权收购交易中,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会向目标企业的现有股东收购其持有的目标企业的股权。如不对目标企业业务进行重组,所有现有的业务与合同将自动...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Merchant bank)在兼并收购中的作用
    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公司并购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项目融资业务;创业资本投资业务等。 1、作为中介机构以财务顾问身份为收购方或目标公司提供服务;2、作为交易主体以产权投资商身份收购上市公司,然后通过重组转让出售以赚取差价。 财务顾问:特指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战略和策略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委托方为收购人,帮助收购方以适当的方式、最优惠的条件收购最合适的目标公...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

·公司、企业兼并概念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出于减少竞争对手、降低重置成本、产生规模效应等动机,所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以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各种各样的方法,统称为“兼并”。但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往往在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所称的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其内涵与外...


·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审查须知
    

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者需要完成报告事项,接受并购的审查.
外国投资者的报告事项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5亿人民币;
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2003年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修改。

《规定》第四章第三节新设一节就特殊目的公...

·公司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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