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周期是非常长的,具体如下: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公诉案件是需要由监察机关进行依法审查起诉的,普通的受害人是没有控诉的职能的,没有上诉权,但是刑事案件中有一类案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那就是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的。


·什么情况交强险全额给付赔偿金?
    我们知道保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人身保险还有财产保险等,生活中使用汽车的频率很高,购买汽车的都应该缴纳交强险,交强险也和其他的保险相同,都是在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当第三方死亡的时候才能够全额的给付赔偿金。一、什么情况交强险全额给付赔偿金交强险只赔第三方不赔自己。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交强险免责不负赔偿责任情形包括: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


·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不管是进行新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东西都是很多的。而在交易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风险,要是不小心处理,同样也是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那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增多,其中风险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日常生活中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大致可归结为六种情形,使用假房本进行...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生活中,不仅经常出现汽车追尾汽车的情况,摩托车追尾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对于摩托车,有一部分我国是将其认定为机动车的,但有一些则属于非机动车。此时,就要据此来划分事故的责任。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


·司法鉴定提交材料有哪些
    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除了要提交书面的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外,同时还要求申请人交纳鉴定费,并且还要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否则无法顺利得出鉴定结果或者虽然能够得出鉴定结果,但此时结果也是不准确的。那究竟法律中要求司法鉴定提交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司法鉴定提交材料有哪些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可以缓刑吗
    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如果能够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就是很有利的。但现实中,也只有那些符合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判缓刑。不过也有人在咨询我们,交通肇事罪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1、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告知自己要开车,仍劝其喝酒; 2、明知司机已喝酒,却没有彻底劝阻,“彻底劝阻是指得知酒驾后立即报警”。 一起喝酒同饮人怎么才能避免责任呢? 1、您一起喝酒,席间互相劝酒灌酒,饭后各自离开。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喝酒时,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事后也没有安全将醉酒者...


·一、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因丧误工费要进行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因丧误工费要进行赔偿吗? 可以得到赔偿; 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一般以三个人为限。 计算依据为三个人因办理丧事所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的来计算,如应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的误工证明等证据。 但有些地方将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并入丧葬费中,不予另行支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感觉法院管辖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会根据材料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按照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首先得交诉讼费,这样法院才好按照流程受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这里要分不同情况,下面就看看本文是怎么分析的。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如何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