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对受损方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也就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不一样。那对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强险保险人的追偿权
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关于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中需要结合肇事方在事故中的责任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做出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答。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这里说的骑车通常是指非机动车。之前,我们了解到行人也是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如果是骑着非机动车撞死人了,此时是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性交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开车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车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车主要赶快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以便后期的理赔。那你知道车辆定损时车主应注意什么吗?我们在下文讲解了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首先必须告诉您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


·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
    随着交通工具的越来越便利,我国很多大城市拥堵不堪,特别是小轿车的普及让很多家庭都可以买一辆来方便自身的出行,过多的车辆导致交通堵塞,同时也会出现很多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非常严格来保障交通规则的实施,那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标准最高,为68952元/年。 1、人身损害赔偿案可参照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要注意贬值的部分并不属于可以索赔的。机动车本身就是消耗品,而且基本上从4s店购买出来了以后就已经有所贬值,所以,如果机动车所有者要求楼上住户,承担贬值部分,这肯定是一种无理的索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发生了交通故事后,报警之后处理了相关手续,会就此交通事故与对方协议赔偿,在赔偿之前,首先要将车辆进行定损,以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


·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该怎么反诉
    因为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业主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但是,业主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的证据等。申请反诉,首先是要书写反诉状,反诉状需包含反诉人及被反诉人的信息、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内容。反诉人在证据部分,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也就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时,应说...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我们会看到有人拾金不昧,有时我们也会看到有的人捡到他人的财务时拒不交还占为己有。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金额涉及较大的话会构成侵占罪,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您是否知道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