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在上述六项规定范围之外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由上述可知,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范围内。农民工在讨薪的过程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农民工遇到欠薪的情况,并且本身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的则是可以合法的申请法律援助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是不能办理的。



·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
    您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都是比较关注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需要从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那么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了? 没有废止,但是跟《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同的条款不再适用,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究竟这个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并不得以补休代替;用人单位在其他休息日安排劳...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主要是看双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而且约定的事项又属于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那么就可以仲裁。建设工程合同在约定仲裁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第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仲裁条款是指直接订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条款订立在...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级 1850 初级 1400 级 1400 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计数 1.领做早操:0....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众所周知,承包工程,都是需要垫付资金的。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承包方来说,从发包方那里接手工程,再找工人工作,是需要垫付一部钱的。当工程结束后,发包方结清工程款。但是,若承包方领到钱后携款跑了,而工人没领到工资。怎么办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纠纷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欠款的诉讼权利,规定“实际施工人...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的加班时间远...


·2023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


·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比较多,同时由于认定的结果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因此当事人往往也很在意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