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是不同的,换言之不同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不同。今天,我们整理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正规发票核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职工因工作受伤而评上了伤残等级的话,八级并不属于其中严重的伤残,因此对工伤职工的赔偿也就不会那么多。具体的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 只有严重违纪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你也知道该规章制度,如果你可以准备证据,书写仲裁申请提起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有哪些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是我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劳动人口多,同时,办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机构也不少。当地为了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该“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社会化服务行为,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


·公司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一般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具体期限的,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其实可以进行续签。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但也有可能出现员工不续签的情况。那么此时公司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2. 说明公司的立场,即...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时候需要赔偿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以工作时间为准。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据工作时间赔偿相关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因此,你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


·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1、依据《工伤...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在解雇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以评价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