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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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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2日 公通字<199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为了适应事故处理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和收取事故处理费的需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等有关标准尽量协调起来,经商得国家统计局同意,决定对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标准略作修改,从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现将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填报交通事故报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故统计分类的标准执行至1991年12月31日为止。
  三、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这里的道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依此解释,就限定了交通事故发生的空间概念,即只有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才受《道交法》的调整。如果是在工厂车间内...


·道路交通事故制动拖印的判断
    交通事故现场的制动拖印是事故处理中的痕迹物证,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推算肇事车辆制动前的车速,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接触点。 发生交通事故时,多数情况下驾驶员都会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过程中,从开始制动到制动力达到最大值时有一个过程。随着制动力的增加,车轮从自由滚动到彻底抱死,留在路面上的轮胎印迹会出现相应的变化,即由滚印到压印再到拖印的过程。 制动拖印的形成必须...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如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


·保护交通事故现场须知
    交管部门提醒,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救治伤者,还应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不移动现场车辆、物品,阻止围观者进入现场,对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物品遮盖;抢救伤者移动车辆应做好标记;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护人员保护伤者衣物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外放置警告标志,预防再次发生事故。 交管部门强调,致人受伤的交...


·交通事故自行急救
    车载急救包与道路应急标识架以及灭火器等备件是必需的。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私家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有人员受伤,小小的车载急救包或许可以派上大用场。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交通事故发生时,医院的救护车很难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危急关头,自救显得异常重要。 事发现场的4分钟,对于挽救生命非常重要,被称为“黄金四分钟”。国际化“现代救护”要求:第一目击者在事发现场的4至3...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怎么样处理?
    一些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一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现为:一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措,贻误抢救救伤员的时机,加剧了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词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难,有些本来有理的情况也由于现场被破坏而无法说清;三是由于私心严重的缺乏法制观念,肇事后自己私了或逃逸,带来许多严重的后...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 公通字<199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为了适应事故处理中对交...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车辆、伤亡人员和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等所占有的路段或者地点的空间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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