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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1、领取的条件



  满足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即属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情况。



  2、领取的材料



  (1)需要备好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去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是去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接着提供这些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3)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获得再就业服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医疗的,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在该厂工作了7年。单位应支付给李某相当于其本人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


·未到退休年龄去死,直系亲属可以领生活补助吗
    首先,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


·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分析: (1)传统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与管理上的原因: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是用在职职工缴费积累来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供款渠道,处于转轨过程中的许多国有企业效益差,在职职工生活难以保证,必然使缴纳养老金处于困境。 (2)我国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正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度向部分积累制转轨,这种体制的转...


·被派遣劳动者在跨地区派遣中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虽然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原则上都能得到优先清偿,但实际中,清偿的现款极少,都是一些旧房陋屋、“破钢烂铁”,很难变现。 应作出现定,有的需降价处理的还得降价处理。另外,如果确实变不了现的,只要有有形的财产放在这里,社会保险机构无论对社会,还是对退休人员,也都有个交待。 退休人员的医药费问题。 其根本途径是通过实行医疗费社会统筹来解...


·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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