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社保。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
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
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
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
其中:
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
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