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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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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城系某国有企业职工,95年与张红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幸福,并育有一儿李爱。随着家事增多,二人经常发生争议。98年李长城出差,偶然遇到初恋情人王某,由于对自身婚姻的不满,再加上情人的善解人意,李旧情复发,很快二人走到一起。不久王某随李长城来到李所居住的城市,并租了一间房子,偷偷同居在一起。很快张红知道此事,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李长城提出离婚。2000年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孩子归张红所有。判决生效后不久,李长城就同王某组成了家庭。因离婚后心情不好,李爱又喜欢到李长城处,张红经常拿李爱出气,打骂他。2001年,张红因车祸身体残废,日常生活全靠其弟弟一家照顾,李长城见张红已无力抚养李爱,要求其把孩子交给他抚养,张红不同意。2002年,李长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一审法院判决李爱归李长城抚养。张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点评:  


    此案涉及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 ,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七
    7、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四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免除。同样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不应该轻易被剥夺或者限制。
      首先,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因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为理由而任意剥夺其探望权。因为中止抚养费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八
    8、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亲子鉴定的原则
        (一)当事人申请原则
     在处理婚姻诉讼中,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的程序。如一方或双方没有提出这一请求,即使在亲子关系上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或疑异,审判人员还是应该按正常的婚姻家庭案件来处理,不应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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