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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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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子女一般都主张抚养的权利。但也有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双方均考虑再婚,嫌孩子是累赘;二是双方经济条件太差,无力抚养孩子。


    


      2、子女抚养案件的另一产生原因在于抚养费问题。从办理的抚育费案件看,由于近些年的经济发展变化,当事人的收入逐年增加,反映在判决给付抚育费的数量上,也是逐年增长的趋势。然而,在人均收入增加的同时,子女上学的费用、生活的费用以及看病的费用也增长较快,导致这几年单独要求增加抚育费的案件逐年增长。


    


      3、近几年子女探视权案件增加比较突出。尤其是对于探视十周岁以内的孩子,探视纠纷比较多。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夫妻对子女的看重。二是夫妻一方付出了抚养费的同时,相对应地希望保护其探视孩子的权利。三是新婚姻法规定了子女探视权,而且规定可以就子女探视问题单独起诉。但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欠缺可操作性和强制执行性。


    


      4、子女的姓名变更、教育方式、财产处理等方面纠纷也是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没有设立亲权制度,类似的监护权制度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内容,如何处理子女的姓名、财产、教育等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而父母往往意见不一,导致父母在离婚后,就此类问题诉诸法院。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免除。同样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不应该轻易被剥夺或者限制。
      首先,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因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为理由而任意剥夺其探望权。因为中止抚养费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子女一般都主张抚养的权利。但也有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双方均考虑再婚,嫌孩子是累...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六
    6、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再抚养孩子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亲子鉴定的原则
        (一)当事人申请原则
     在处理婚姻诉讼中,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的程序。如一方或双方没有提出这一请求,即使在亲子关系上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或疑异,审判人员还是应该按正常的婚姻家庭案件来处理,不应主动干预。...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四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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