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抚养费这三个字我们应该不陌生,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对其中负责赡养孩子一方的提交的费用,而抚养费的作用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供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我们应该了解的是,一般抚养费都是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而抚养费的支付时间一般都会约定好,至于给到多久则是看子女有没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像是在校大学生已经算是有了劳动能力就不需要进行支付了。


·没有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1、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的原则是:能证明是自己一方的,归自己一方所有,不能证明权属的,双方可自行协商,一人一半或按不同比例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双方对半分割或按比例分割。2、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成为一个重要环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结束而解除,无论哪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都具有探视权。那么,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具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放弃探视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任意处置抚养探视权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天津离婚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有些夫妻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上相互纠结、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合意,只能上诉至法院进行判决,但还有的夫妻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后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那么,天津离婚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呢? 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婚内申请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取抚养费。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是否存在抚养费一说一直是个社会热点话题。很多人想知道婚内申请抚养费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婚内申请抚养费可以吗? 婚姻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赋予...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
    国家规定不能结婚的病是什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
    7旬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哪些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


·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离婚官司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者是比较金额较大的财产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案件不同律师所选择的收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