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局管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如果所在单位在福利待遇方面为其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员工的医疗费用,但是既然涉及到第三方保险单位,必然也需要统一的标准及相关的独立的部门来进行工伤的认定,那么哪些部门是负责工伤认定的呢?劳动局管工伤认定吗?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局管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

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可见,劳动局管工伤认定吗的答案是肯定的,劳动局作为主导部门,也需要配合其它部门如当地医院、人事、卫生等行政部门统一客观的做出评判,而且还要征得当时就诊医院的建议,还需要对事件发生的地点经过进行调查的。综合各方面结果,才能够出具一份完整的有效的工伤认定书。


·2023年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二、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1、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 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功能,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同样也可以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一、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单位或企业上班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劳动争执,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极其不利的。为了企业的安定团结,也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就是为了调解这种争执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


·半年以上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赔偿?
    半年以上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赔偿?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


·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虽然现在不经常能用到,但是,一旦发生工伤,工伤认定是肯定少不了的。在生活中,往往就是因为不懂得工伤认定的具体事宜,失去了大好的维权机会。其实,当事人要做工伤认定,一定要把握好其中的时间,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进行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点有哪些
    我国的劳动合同根据签订时间的多少,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比较严格。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点有哪些。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点有哪些 二审草案中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三种情况下有单方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即“续延劳动合同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