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虽为国家所有,但是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国家会根据土地规划的不同将土地使用权,即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所需要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配,以下将说明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一、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称为相对划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称为绝对划拨)。

二、出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取得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称为“出让”而非“买卖”。买卖取得的是所有权,出让取得的是使用权。出让分为协议出让和公开出让。所谓公开出让,方式有三种:招标、拍卖和挂牌,通常简称为“招拍挂”。

三、租赁:

是指政府作为出租人将国有建设用地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一级市场行为。目前,租赁在各个地方普遍受到冷遇,开发企业无法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作价投资(入股):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人投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为国家对企业出资的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由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这种方式只适用于企业改制时,新股东买不起土地情况,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不多见。

五、授权经营:
所谓授权经营,是指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授权给一些新成立或其选定的机构,使其能够代表国家持有一般企业中的产权,并相应的行使资本投资、营运和管理等权利,承担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一种国有资产经营形式。即被授权经营的单位通过委托协议,以合同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出资人权益。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土地不需出让又不能作价入股的大型基建项目,如建设飞机场等。
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土地性质、政府规定及政策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方式合法合规取得土地使用权。




·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一、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3、保...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步行还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如今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状况比较复杂,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造成他人的巨大损失,甚至会威胁他人的生生命安全,那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汽车在外地违章可以去违法地交警队处理,也可以在车辆登记地交警队处理。 1、交...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一、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需要缴纳土地税费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缴纳,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按纳税 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


·辽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多少
    如今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范围不断向周边农村范围拓展。国家征用人们和集体的土地,要支付给人们和集体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人们和集体的经济损失和减少环境的伤害。那么辽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多少?辽宁省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红山街道办事处、凌北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兴源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1、醉驾取保候审的有正当理由可以去外地,但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2、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