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对于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两类。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根据农用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将每个市、县(区)划分为若干个征地区域,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得出综合收益值。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倍数,最终形成征地补偿标准金额。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的50%。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土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划分若干个征地区片,依据土地区位、类别、产值、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测算出每个区片的征地综合补偿金额。因此,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同点在于,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确定年产值后再分地类乘以不同倍数,形成征地补偿标准的最终金额;区片综合地价,是不分地类直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金额。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对象、原则和依据(一)调整对象。本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各市、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二)调整原则。新旧衔接原则,适度提高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同地同价原则,公开听证原则。(三)调整依据。本次调整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调整中使用的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安徽统计年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数据来源于省人社厅。二、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内容(一)征地补偿标准区域划定情况。将全省所有市、县(区)划分84个测算单元,划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片)共237个,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223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14个。(二)调整后标准水平。本次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系按农用地补偿标准及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与省政府2012年以皖政〔2012〕67号文公布实施的平均标准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新的补偿平均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提高幅度适中,有利于新旧标准的相衔接,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市、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南、北地区差异进一步缩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切实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对比周边省和中部省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差异幅度更趋合理。三、关于新补偿标准施行时间及新老补偿标准的衔接问题为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衔接,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准确地宣传制订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原则、幅度等有关内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确保平稳过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也就使补偿标准产生差别。另外,加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每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会随着变化。因此,在实际中,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个人权益,我们应当了解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一般来说如果国家对农民的土地进行了征用、征收的话,那么国家会给这些被征地的人一些补偿,当然这些补偿可以是以货币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是通过其他的一些形式来进行补偿,拿到补偿之后应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衡阳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的?
    衡阳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工作在全国各地都会存在,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同样,韶关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为韶关的征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是符合当地的实际要求的,但是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是什么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除花园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用地:212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花园村以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


·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是可以有效的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条件的。那么,如果是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办理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其他人使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分割证,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是如何进行的,那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分家的话,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呢? 土地分割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