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算作工伤,这方面,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包括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工人向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后,有关部门会判断工伤发生是否在工作岗位上,是否因工受伤,是否在工作时间内。符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的,劳动保障机构会出具工伤认定书,里面明确了工伤等级,之后工人就可以凭借相关资料向单位申请赔偿。


·平时加班费是多少 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平时加班其实也就是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一种情况。如果此时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话,那么劳动者在加班之后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但在平时加班的加班费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一样,那么平时加班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一、 什么是拉土方? 拉土方,一般是指场外运土(石)的工作,多指场区平整而进行了土(石)运输工作。使用自卸车的项目一般有以下: 1、场内(外)土石方运输 2、采石场或采砂场的砂、石运输 3、河、海堤、坝工程 二、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1、确定运输任务 承包方需要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


·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
    现在离职的情况十分常见,员工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的员工自行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就不来上班。等人们找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个时候员工才发现原劳动合同还没有解除。那么,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要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方法解除。带动合同...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而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较为特殊而已。故上下班途中与上厕所,它们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样,共同构成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从事生产工作的整体。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自然...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工程质量是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把握的,各类工程都有自己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修期限。对于幕墙工程来说,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很多人都是不确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是对所承建的工程的一种承诺和担保,但是不同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幕墙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一、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


·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盖分公司的章,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