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现实中,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关于劳动合同,如果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肯定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对当事人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至于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您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害人们的生命,所以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


·一、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
    一、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发生争议,或者因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劳动纠纷,争议较大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流程。   实际中,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以下流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够享有一小时哺乳假的,而这个假期被称为授乳期。2、如果公司里的老板...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