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事业单位办理事物等都能遇到公章,按照我国法规规定公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任何企业将不能作为公章来使用,那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企业法人章的刻制,需要由经办人去公安局部门备案才能发挥正常功效。1、企业法人章和企业公章、合同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刻制,原来都是需要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开证明,现在一般为了方便群众,可以去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店刻章了,因为都是网络联网的。2、为保证刻制的印章的合法性,建议选择到具有合法刻章资格的单位刻制印章,即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店刻章才能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公司的利益。只要材料提供及时完整,补刻不需要多长时间,一般5个工作日就可以,申请加急的一个工作日可以完成。3、如果属于印章遗失补刻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使用对象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公章对于很多单位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办理很多的业务的时候都需要公章来进行办理,公章就是一个公司企业的代表标志,在票据上具有公章代表着公司企业的存在,但是任何公章都要在公安部进行备案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起到公章的作用。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很多的企业其实电气以及机械的设备都是一次性的,放在企业或者工厂里之后就不能搬走就只能在那边使用的,但是当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这些国家政府是规定有补偿的而且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的。 企业拆迁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其主要特点: 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作为一种私人投资,雇工劳动,独立进行商品经济活动...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
    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几个股东不强制股东的数量。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公司,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要试用期总长度符合这一规定即可,另外关于试用期延长,用人单位必须有合理理由,否则应该视为你已经转正,因为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一、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才能通过。 二、股东大会表决权法定制度在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定是什...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就是不当减资。那么,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公司的不当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公...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增资、减资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增资都有自己的特点,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融资具有哪些特点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内部存在基础薄弱、会计信息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