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购买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免费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免费代理诉讼;免费提供公证证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时,需要向援助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及办理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地点要求
第十四条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我国的法律援助都规定了哪些类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恰好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只要当事人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的,那么就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社会已经有了许多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讨薪的事情。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因旷工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如果是工伤死亡的话,是可以获得抚养费的,但是享受人需要符合领取条件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工亡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支付,社保是不会支付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相关内容拓展(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纷的案件的解决,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


·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随着用人单位的员工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严谨,许多单位都要求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既是为了员工管理的需要,也是为了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员工,那么,如果入职要提供工资单怎么做呢? 一、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1、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形式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你可以到原单位开具原收入证明,也可以到银行打印原工资账户明细。 2、外...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


·辞退员工补偿及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上户口劳动合同可以用工作证明吗?
    上户口劳动合同可以用工作证明吗? 迁户口工作证明不可以用劳动合同代替,两者是不同的两份概念,不能代替。工作证明是通常是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用于确定劳动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的。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办工作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开证明,通常可以根据证明的内容找行政人事部出具后...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不算童工。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