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如何识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工程实施建筑之前,会工程发包。即建设单位对该建筑项目的内容,要求以及条件用公告或者邀请的方式,让有兴趣的单位根据要求作出计划,最后选择承包方。那么,对于工程发包,承包单位需要注意什么,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又该怎样去识别?

一、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一)转包、违法分包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建筑业利润微薄的形势下,建筑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屡见不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1.直接风险。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均禁止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若有此行为,总包方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一是被收缴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违法所得;二是被处以行政罚款;三是被限定市场准入。我国的铁路工程信誉评价和公路工程信誉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总包方的信誉等级直接降至D级。

2.间接风险。对总包方而言,转包、非法分包还存在三种间接法律风险:

一是对分包方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对分包方承包工程中发生的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中,对于总包方而言,相对主体为自然人的风险远远大于相对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皆是无效合同,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分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资质等级且经业主同意可进行部分工程分包。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较小。(二)先干活后签约引起的法律风险一是在合同签约前分包方对内对外发生的纠纷不好界定。如签约前若发生清场,对工程单价、工程量的认定,双方难免扯皮。二是合同签订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造成合同生效时间与履约时间不符。三是后期合同谈判陷入被动。因为分包方先入为主,在合同单价、工程量、违约条款、管辖条款等重要条款上,总包方陷入被动。四是若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共识,存在清场等经营风险。(三)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法律风险一是项目计量程序不规范。

二是项目完工后结算不及时,将小矛盾演变成了大矛盾。有的项目分包方工程早就完工了,但迟迟不予结算,导致分包方起诉封账,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付工程款,而且还得支付诉讼费、违约金、利息等。

三是对分包方层层转包的行为听之任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履行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时务必慎重,否则,就会形成不利的事实和证据。有的项目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给分包方的材料商批条子、代付款,分不清两者的法律关系。

五是变更、解除手续不全。分包方已退场,但项目没有解除合同,使双方的法律关系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而项目又组织新的分包方进场,形成新的分包关系,使新旧分包方所完成的工程量不易分清。

六是印章管理失控。有些项目为规避检查和便于统一管理,经常将分包方进行内部编制并为其刻制内部公章。由于对刻制公章没有妥善管理,造成分包方以此公章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形成了“表见代理”。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没有授权的被代理人(总包方)就要对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

七是提供担保。有些分包方因经济实力弱,在对外发生业务时,相对人为保障自己债权得以充分实现,往往要求总包方进行担保。而总包方的个别办事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在未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给对方加盖项目部公章,形成了担保的事实。

八是代分包方支付债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代外协队伍支付债务而后扣其工程款的行为并不鲜见。此种代付行为本身没有错,但往往由于手续不健全,可能引起法律风险。

因此,承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法律风险有以上这些,而且承包单位对工程发包法律风险要有所识别。所以在发包的时候,一定要审慎一点,一不小心余姚以上某种风险,经济将会受到损害。您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进入我们本站网站咨询。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例: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共同。这时,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就涉及到股东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那么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股东、董事等人员往往主张其向用人单位正常提供劳动,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
    不管是谁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时效问题的,毕竟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提出认定申请,通常就是不会在受理了。但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也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服气,那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


·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
    在现实社会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后,有的单位会要求劳动者签订另一份的劳动协议。是属于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那么这样的情形是否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批。那么您是否知道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私下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 首先合同是双方意识知自的,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可以的。 二、劳动合同必须通过劳动部门审批吗?公司私自...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有哪些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在提高,特别是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购房者大多注重商品房的价格,小区的环境,物业的服务。很少有人会对房子的质量及保修规程过目,也很少人知道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具体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 一、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总 则 1、为了加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其实装修时也有许多要遵守的 规定。就有许多人想问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