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在实践中,我们有时会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选择异地就医,比如:出差、旅游过程中突发疾病;重症病人在当地医院无法得到有效治疗而转去异地医院就医;出外打工的农民工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导致病人无法及时、方便的完成就医结算。此时,有些人可以选择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那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医保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二、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首先,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满一年后才可以变更。变更过程如下:打开五险合一软件,“数据采集”—“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填写相关信——“保存”—“打印”变更表,然后报盘,变更表盖章,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开通网上业务的话,直接在网上操作就可以。二、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综上所述,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述内容进行了解答,并且简要介绍了一下异地就医的手续及可享受的报销待遇,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鉴于当前社会中异地就医面临的情况,我国政府已经在进行解决,即运用互联网将全国居民医保信息联网,建立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逐步实现居民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协商不了一般就会提起诉讼,民法中,每个案件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医疗纠纷也不例外。现在有些医疗纠纷案件,患者是几年后才去起诉医院侵权,然后发生纠纷。那么,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长时间?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其实我国并没有什么绝对时效的说法,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
    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 一、故意伤害医院的伤残鉴定结论会被采纳吗? 一般是不可采纳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不过不同的地区具体缴纳的基数和比例也是略有不同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供您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342.3元/月≤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1711.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呢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
    我国对于医疗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它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某些非法厂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也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使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呢?详情见下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医药费等费用。有时候,受害者家属会碰上老赖,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赔偿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应该无路可走,那么,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行政拘留后不赔偿医药费的,也不会延长拘留,正常释放。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