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 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1、甲方为_____%

2、乙方为_____%

3、丙方为_____%

4、丁方为_____%

第三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第四条、股权转让后,丙方占有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

第三章 转让价款

第五条 丙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分别为:

1、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

2、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

第四章 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丙方应按下列期限及方式分别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1、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转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股权转让价款;

2、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3、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完整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本协议签订后,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整之前,不得利用其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受让方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受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按其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按其股权比例委派董事会成员;

3、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出资额;

4、在目标公司终止后,按其股权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6、承担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7、遵守公司章程:

8、不得抽逃出资;

9、《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义务。

第七章 转让方陈述

第十条 转让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其转让的股权作如下陈述:

1、甲、乙任何一方转让给丙方的股权均无任何权利设定或纠纷。

2、甲、乙任何一方作为本协议之外的当事人所签订一切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都不存在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3、甲、乙任何一方的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取得本方有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授权或表决同意,该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因本方内部行为而导致本次股权转让的无效。

4、签订本协议时,公司未以其公司资产或信誉作出抵押、质押或担保;公司无不良债权及或然债务。

6、签订本协议时,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全部提示,并保证如实入帐纪录。

7、本协议生效之前目标公司的帐外债务,由股权转让之前目标公司股东按各自持有股权比例承担。

转让方保证上述陈述的真实性,否则丁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乙方应为其虚假陈述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若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的,转让方除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受让方外,还应按转让总价款_____%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受让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若转让方无法在本协议第五章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整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转让方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丙方,并按转让总价款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协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由此可见,股权转让涉及到多方利益,并且过程比较复杂,稍微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所以,在此之前,各方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非常重要。通过协议,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股权变更和各方权利及义务等事项规定清楚,这样有利于促进股权转让的顺利实现。


·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经营方面有着一些明确的规定,可能有些公司也是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走向衰落的局面,那么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公司的经营陷入僵局,公司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也就是通过遣散来解决,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对于陷入僵局的公司的处理基础是解散公司陷入僵局,并且通过其他救济办法也无法改变现状,解散成为最终的措施。从法律上来看,解散公司的诉讼既不能归入确认之...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企业的创办成立都是需要一定的资金的,需要有资金做自己的行业的流动资金,并且,公司还有很多员工需要发工资,还有很多基础设施需要采购还有水电费等等一切都得从钱开师,所以一个公司的发展好坏与公司的融资能力是密切相关的。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内容怎样? 一、融资租赁概述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 我们都知道国家对新公司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关于认缴资本,取消验资等,但这并不等于可以随心所欲、不计后果的设立公司,股东是要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这个问题怎么理解,本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的相关资料,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 2014年3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 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的颁发,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依据,对于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公司法解释2的规定,观察并判断公司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发现公司存在竞业行为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 公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


·企业喜欢找什么样的常年法律顾问?
    企业喜欢找什么样的常年法律顾问? 一、企业喜欢找什么样的常年法律顾问? 数据显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率最高的是国营企业,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其内控要求高,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是要求这么办的; 其次是外资企业,虽然绝对数量与民营企业无法相比,但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所占比率超过民营企业,其规范要求比较高,风险防范的意识更强;然而,近几年来,民营企业聘请常年法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