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而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指发生在水上的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一套自有的调查处理规定,为了使您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的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海事机构的事故调查结案管理工作,污染事故的调查结案除外。

第三条 调查结案是指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完成事故调查,经申请上级批复后(如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章 结案管辖

第四条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按照事故调查分级管辖的要求,实行“谁调查、谁结案”原则。

第五条 分支海事局(处)和基层海事处调查处理的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应报上一级海事机构申请结案,小事故自行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部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机构负责调查的事故自行结案。

第六条 上级海事机构指定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被指定的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同级海事机构委托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委托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

第七条 各级海事机构根据本规定,按其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实施办法,并报上级海事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结案程序

第八条 自海事机构获悉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申请事故调查结案。因涉及沉船打捞、事故定损等影响事故原因调查或事故等级确定的,经上级海事机构同意后,可延长3个月。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仍然难以查明事故原因或确定事故等级的,按可能的原因分析及估计的事故损失上报申请结案。事故原因查明和事故损失确定后要重新申请结案。

第九条 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申请结案时需填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必要的其他附件。若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有不同意见,或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应一并上报。

第十条 上级海事机构应对《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描述的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判定等进行审查,填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批复表》(见附件2)。如认为事实清楚,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准确的,批复同意结案;不同意结案的,要说明原因,要求修改后再次申请结案。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结案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结案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批复。

结案批复后,若发现重要证据需要重新调查的,原调查机构应向上级海事机构说明情况,并在重新调查结束后重新申请调查结案。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结案单位应保存好事故调查相关案卷材料。

第十三条 负责事故调查结案的海事机构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结案批复的海事机构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特大事故的调查结案工作,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结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相信您对于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案规定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完成之后,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调查结案,调查的期限为三个月,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适当延长。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


·2023醉酒驾驶电动车摔倒能报社保吗
    2018醉酒驾驶电动车摔倒能报社保吗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报销。上下班途中醉驾造成自己摔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无法认定工伤的,不能使用工伤保险保险医疗费,所以只能按照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在世的一方。另外一半属于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夫妻共同,一方去世时分割遗产,先得排除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去世那方的共同财产份额及其他个人财产才是遗产。 遗产分配,要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依法定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流程? 一、二手车贷款分期流程 1、购车人有购车意向之后先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会像购车者推荐与银行合作的二手车经销商。 2、购车者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买的二手车,并且签订购车协议。 3、购车者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4、银行对购车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5、银行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相...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我们知道,如果涉及到债券的交易、转让等等,国家对此有一套详细的办法规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相关的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 一、汽车撞死人赔偿要赔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汽贸汽车购买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汽贸汽车购买合同毁约如何处理?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度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