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

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

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伤残等级)/10

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根据残疾赔偿金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a≤10%,i=1,2,3,……n,多处伤残)

其中:∑的下标为i=1,上标为n。

式中:C为伤残者的残疾赔偿金额;

Ct为残疾赔偿金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Ia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a、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

b、各地现有法律法规对Ia的取值规定不同,实践中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目前部分地区对Ia采用的取值方法为: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附加指数合计(∑Ia)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Ih ∑Ia)不超过100%。

综合上面所说的,等级赔偿的比例对于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是有很大关联的,在发生了事故之后一定要等到执法人员在处理了之后才能离开,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害,所以,不同的情况所要给予的补偿就会不一样。



·行人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现在路面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所以我们走路出门要十分小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可有时候,你就是想躲都躲不开,偏偏被机动车撞到受伤。那么行人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行人与机动车之间责任认定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跟着我们做个学习了解。 一、行人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2、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


·交通肇事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在广大农村,很多农民还是喜欢骑摩托车出行。按照规定,驾驶摩托车也要考取相关驾照,持驾驶本上路。而喝酒后不应该骑车,否则很容易和机动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这种无证又醉驾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醉驾处罚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外和国内之间。其中转账支票作为支票中的一个分支,使用也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比起普通支票,转账支票的金额起点无限制,使得转账支票更加容易推广,那么转账支票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网马上来给您解答。 一、转账支票的金额起点无限制吗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


·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租车费的法律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赔偿租车费用的,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


·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首先是立即停车,然后拨打110报案。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但要注意小心操作,以免加剧伤者的伤情。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以便交警勘查现场。协助取证,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二、...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涉事车辆无法继续驾驶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交警部门进行拖车,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造成道路拥堵的情况出现。很多时候涉及到政府部门的都需要收费,那么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