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是并购交易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为并购交易提供信贷融资是商业银行一项常见的重要业务。商业银行在投行的牵头下加入银团贷款,有的银行则在提供贷款的同时,直接担任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参与交易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来说,并购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由于并购贷款的特殊性,其回报往往比一般贷款要高。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再发展下去,减少息差的业务,增加收费类收入是重要战略。故此,不少商业银行都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把核心竞争力从资产负债表的竞争转为以人才、服务团队的竞争。并购贷款正好一次性为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的综合方案。最后,银行也希望透过开发发放并购融资的资金,把资产从传统的跟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跟客户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分散至其他的经济领域,包括跨国并购的本、外币贷款,丰富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系统风险。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由此可见,商业银行作为并购贷款的交易机构是近年来企业并购贷款的主要形式。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一项最重要的融资方式。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并购贷款的政策,以此推进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转型,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驾驶者一定不要有违章行为,不然的话就会收到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就包括了扣分、罚款等等。那具体来说,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呢?分为了哪些情况?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次记12分的处罚情形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


·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
    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在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中,司机醉驾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醉驾当事人除了会被刑事处罚外,还会接受行政处罚,不过,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有误,可以申请复议,那醉驾申请复议成功还会不会判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申请复议成功还会不会判刑? 醉驾申请复议成功后,如果不构成醉驾的,将不...


·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汽车,这固然值得高兴,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对交通事故类案件有着明确的规定,而每个地方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都有着不同的地方,今天,我们以上海为例,给您介绍一下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经常看见新闻说哪辆豪车被撞了,损失费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承担不了,那么撞车赔不起怎么办?这对很多司机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有钱在赔偿。 二、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