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是并购交易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为并购交易提供信贷融资是商业银行一项常见的重要业务。商业银行在投行的牵头下加入银团贷款,有的银行则在提供贷款的同时,直接担任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参与交易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来说,并购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由于并购贷款的特殊性,其回报往往比一般贷款要高。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再发展下去,减少息差的业务,增加收费类收入是重要战略。故此,不少商业银行都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把核心竞争力从资产负债表的竞争转为以人才、服务团队的竞争。并购贷款正好一次性为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的综合方案。最后,银行也希望透过开发发放并购融资的资金,把资产从传统的跟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跟客户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分散至其他的经济领域,包括跨国并购的本、外币贷款,丰富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系统风险。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由此可见,商业银行作为并购贷款的交易机构是近年来企业并购贷款的主要形式。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一项最重要的融资方式。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并购贷款的政策,以此推进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转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


·亲朋好友在一起聚会,喝酒是难免的,喝酒后,车主就不应该开车,
    亲朋好友在一起聚会,喝酒是难免的,喝酒后,车主就不应该开车,如果酒后驾车,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醉驾行为。按照最新法律规定,构成醉驾的,当事人会被处以拘役,并且要吊销驾驶证。有的人被处罚后想将车辆卖掉。那么,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


·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
    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2亿,驾驶员更是达到了3.7亿之多,可以说机动车已经走入了每家每户。于是时常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碰到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一、机动车逆行该如何处理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人们到4S店买到新车后,会停在小区楼下,如果居住在高层,高空坠落花盆等物品,可能将车砸坏,这会让车主闹心。那么,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这种情况发生后,保险公司会结合车主购买的保险决定赔偿与否,下面我们介绍下详细情况。 一、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施工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条126条规...


·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一、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1、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的话员工需要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直接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款。 3、公司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过程中。 二、具体内容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对于双方可以依法的协商处理,如果没有协商的机会就可以进行报警,从而要求赔偿; 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