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1、报价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是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2)报低价的原则。下述情况下报价应低一些: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2、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1)分期付款项目。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基础工程,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2)工程量增减项目。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或对施工图进行分析,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而工程量完不成的项目单价降低,这样,在最终决算时可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3)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在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它承包商施工的,则不宜报高价。(4)单价包干项目。在单价包干中,对某些项目业主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其余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不平衡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是总价的5%——10%),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对项目压价或失去中标机会。3、多方案报价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作某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4、增加建议方案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应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最好有实践经验。5、突然袭击报价是一项保密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大概就是上文中的五种,在报价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但是同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发扬本单位的优势,争取能够中标,但同时也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希望本文能对您有些帮助。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各样的建筑工程。虽然各个工程的具体建设程序不一样,但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同样严苛的。只有在质量上把好关,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各类工程建成之后,应当接受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一、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不需要。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怎么申请赔偿?
    当代社会,工伤认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一个认定的流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发生基本上都是为了寻求用人单位的赔偿,实际上可能会发生工伤认定过期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怎么申请赔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违章长期未处理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


·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一、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企业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包括福利费。福利费对于职工有着激励的作用,职工得到企业更多的福利,就会用自己的工作业绩来回报企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留住人才。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无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的人身和财产的依附关系,则不能支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形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