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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优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小马 向某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预售合同》后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当房屋建好,小马带着家人去看房子时,却意外遇见陈先生正在房内看房,相互聊天时才知道,陈先生是本市改造旧区的市民,开发商拿下该地块后,为安置被拆迁户陈先生,与陈先生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将这套商品作为拆迁安置房。小马 认为:自己已经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了开发商,而且自己签订的《预售合同》在前,开发商应该将房屋交付给自己,没想到出现这种情况,这套房屋到底该归谁呢?

 律师解答:《预售合同》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生冲突时,法律是何如规定,或者说谁比较具有优先权呢?2003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以支持。”由此结合本案,陈先生可以基于以上的规定取得该套房屋,而小马 就不能得到此房。


      小马 由于开发商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导致签订的《预售合同》无效的,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的1倍的赔偿。


      在我们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要对房屋的性质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以免自己空欢喜一场。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一、征地安置补偿的费用种类和计算方式

  1、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包括年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

  年产值倍数法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

  一、先行拆迁种类:

  1、行政强制拆迁:由房...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围,如进行拆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2.房屋拆迁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要点
    一.注意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私房拆迁安置是否具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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