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是保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可以建成安全稳固的建筑。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最开始入行应该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下面跟着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20]435号)的规定 ?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二)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


(二)、需提交的资料: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在法律的相关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以及流程,它还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期限规定,所以不用怕许可证审核结果难以知晓,这是用一定的期限的,总会有一个结果出来。总之,不管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多么苛刻,办理流程有多么麻烦,建设单位都应当前去办理,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保护未来业主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哪里有了公路,哪里经济就会随之发展起来,公路,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往来等都离不开它,是个惠民的工程。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说法,先修路后发财。公路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那么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一、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应建设工程市场发展态...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很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因为劳动仲裁省钱省力,可是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争议中关村时效是多久,如果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厂房这种建筑物,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都是知道占地面积非常的大的,而且一般都是在城市周边人烟稀少的地方的,但是现在因为苏州现在经济飞速的发展,那么修建新的建筑物土地就会不够用就连厂房也会面临拆迁了,当然就算拆迁还是有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规定的。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


·一、陪同孩子治疗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陪同孩子治疗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与伤者监护人达成一致,按照协商款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受伤孩子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今社会,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人会因为实际的原因不得不办理离职。自己在办理离职以后,按照规定,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以后,用人单位不给自己发放工资。其实这么做是不对的,劳动者是可以进行维权的。那么,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呢?一、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