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期间,只有年、月、日、时的规定,没有工作日的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无论是法定期间还是指定期间,都不包括在途时间。比如,诉讼文书是邮寄的,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确定期满前是否交邮,应当以邮局的邮戳为准,只要邮戳上的时间证明在期间届满前,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已将需邮寄的诉讼文书交付邮局,就不算过期。
另考虑到目前许多法院不遵守期间的法律规定,或故意利用期间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在期间届满前2-3前将法律文书寄发或邮寄。
二、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期间的规定?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起上诉等规定,就属于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使人民法院及时地进行审判,使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及时得到解决,保证诉讼行为的有效性,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理解期间的概念,必须注意它与期日的区别。期日,是指法院指定的开始进行某一诉讼行为的具体时间,如开庭审理日期、宣判日期等。期间和期日有以下几个区别:
期日是一个时间点,只规定开始的时间,不规定终止的时间;而期间有始期和终期,是一段期限。
2、期日被确定后,要求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在该期日会合在一起进行某种诉讼行为;而期间自始至终则是各诉讼主体单独进行诉讼行为
3、期日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而期间有的由法律规定,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期日因特殊情况的发生可以变更;而期间有的可以变更,有的不能变更。
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法中,所有的日期都指的是自然日,具体有期间和期日之分,并没有工作日的说法,所以说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的规定是没有的。因为如果设立工作日的话,那么很容易因为假期的因素导致您对一些法定期限的误解,给案件审理造成麻烦。



·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
    有一些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时候可能与公司达不成一致,最终引发了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要通过司法鉴定工伤等级,这个鉴定结果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那么有些朋友就很关心,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呢,这个钱又该谁出呢?今天,让我们告诉您答案吧。 一、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该谁出? 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是免费的,在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就要500-700元...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一、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而有些小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不和职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对于职工来说是不利的,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职工付出了劳动,就说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其实我国在90年代初期劳动力市场已经初具模型,后期逐步在调解机制和法律制度上的规范,使得现在劳资双方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就像是最常见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是分成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几种不同的情况的。 在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偿的。 一、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简单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


·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职工劳动能力造成影响的,还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实际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发现职工伤情较重,不想承担赔偿责任,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呢? 一、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鉴定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和违法辞...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