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答辩人诉被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因被答辩人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答辩人特对其异议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依据20XX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为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19日。由此可见,该合同在2016年8月19日已期满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满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故在该合同期满终止后所发生的交易行为不能依据该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被答辩人依据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的约定,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二、本案合同的履行地为答辩人所在地,根据相关规定,贵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首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由此可见,在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且需要运输的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运输即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也就是说,交付第一承运人的地点就是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此外,交付其他标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案基于标的物的交付而言,合同履行地应为答辩人所在地。

其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当中,双方并未约定价款的支付地点。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被答辩人应当在答辩人的营业地即答辩人的所在地支付价款。即本案基于价款的支付而言,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答辩人所在地。

综上,本案无论是基于标的物的交付还是价款的支付地点而言,合同的履行地均应为答辩人的所在地。此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属于实体问题,并非程序问题。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贵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三、被答辩人主张本案不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认为,贵院受理本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法律依据,请贵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公司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一篇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的范文。答辩状要有条有理有据,再加上引据的相关法律条款等等,才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足以驳回对方的上诉。至于判定案件受理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必须由法院判定。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诉讼时效多久?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1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2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怀孕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原则上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刚好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女职工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一、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


·入职没签合同辞退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势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用人单位就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了。也有很多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种种原因被公司辞退,但是劳动者却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入职没签合同辞退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有一方违约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告诉您怎么解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这样的问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不代表可以不承担违...


·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一、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 现实生活中,关于融资居间合同纠纷案例不少,不过具体的案例拥有着具体的案情,而不同的案例在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二、融资居间合同怎么写?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


·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对于女职工来说,劳工期间怀孕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在派遣合同期内,自然有合同上规定的解决办法,可是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是这样的,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不只是这样,如果劳工是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合同到期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到期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的时间期限的,如果合同到期你还想继续工作那么公司会找你续签。如果你想换家公司,那么也要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但是你知不知道合同到期的补偿原则呢?相信大多数人是不太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新合同待遇降低个人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