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大多数认为,杀人的就该偿命,因此犯故意杀人的就一定要判处行为人死刑。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杀人行为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都是会造成影响的,但此时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那么故意杀人被判刑后还要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二、故意杀人被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然需要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起具体的赔偿要求。

根据《刑法》的精神,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必须要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这样对犯罪分子来讲才是公平的。就算是故意杀人,也是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因此,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这就不一定了。


·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承担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只要是参与了走私、...


·新刑诉法逮捕条件是什么?
    虽然人们从小被教育不要犯法,但现今还是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有的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不易捉拿,民警就会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手段来捉拿他们。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合法合理,案情符合逮捕条件,还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执行。那么,新刑诉法逮捕条件是什么?请看下文。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一般不会加重处罚。 因为那只是无罪的主张没有被法官采纳,对判刑没有影响。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因此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等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 所以如果若存在翻供等恶劣情形的,检察机关可能会建议法庭加重刑罚。 如果想做无罪辩护,建议可以先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分析,...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型犯罪既遂是行为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持有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八种持有犯罪:(1)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第130条规定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3)第172条规定的“持有、使用假币罪”。(4)第282条第2款规定的“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
    一、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 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出入不大。这是因为两家司法机关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对案件的考量也比较准确。 3、如果法院判决与检察院的建议有较大的出入,检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监督权提起...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


·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聚众斗殴的事情在法律上是非常严重不可懈怠的,在斗殴后也必将接收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上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否要分为主犯和从犯?从犯的认定与主犯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就由我们根据法律知识来告诉您。 一、从法律规定上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评价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应主要从各共犯在共同犯意形成中和实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造成客观危害结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方面来评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