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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没人住的房子,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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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很多房子空置的业主认为,房子一直都没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实际上,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对于普通住宅长期空置物业费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各省规定有所不同,有的省份对于长期空置的住宅,物业费的收取有特别规定,如没有特别规定,则不能免除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人民...


·人防车位上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
    只要不影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是可以安装的。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前需由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很多物业以人防车位为由拒绝出具上述证明材料,但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产生影响,是在后续的现场勘查、建设施工等阶段中涉及的问题,还有赖于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


·物业公共区域业主拥有的权益
    无偿利用业主共用财产,进行有偿经营的方式是:利用电梯间、公共走廊、物业外墙、楼顶等作为广告展位出租;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小区内道路两侧作为停车泊位,收取停车费;利用大量物业地下室,对外出租,获取租金;利用地下车库,重复二次收取管理费用等。 导致这么多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社区业权分配问题。业权分配的核心是什么?华远集团早在两年前就提出了业权分配,并成为这一制度的首个实验...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特点,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是针对一个人的。所以,即使房子空着没有住,但依然是享受了物业服务的,理应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也有部...


·楼顶墙皮脱落砸坏业主车辆,物业公司担责
     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可以证实涉案车辆被楼顶脱落的墙皮砸坏的事实。被告负有管理维护职责,包括对建筑物的维护,出现外墙建筑材料脱落产生损害,被告存在过错。原告作为小区业主,其车辆因建筑物外墙材料脱落受损,被告作为建筑物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小区物业是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具有管理责任,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张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


·业主和承租人对于物业费的分担
        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物业费到底该由业主还是承租人来承担?
    
    1、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的承担做了约定,就应遵循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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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 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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