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如果,该房屋在建造时产生了债务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在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补偿。如果该自建房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建造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则应该双方各自获得一半,如果一方获得了该套房产,那么则应该支付给另一方房产折算市场价的一半的补偿。如果该房产属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其中该房产的宅基地的批准用地是以一方父母名义批准的,那么该房产则属于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另一方资助建房时的款项,如果,该房产的宅基地的批准用地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批准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是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所以离婚时,应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来分割该房产。如果夫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以户为单位批准的,那么该房产则属于整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在离婚的时候尤为重要,不少人在此时都是想要争取房产的,毕竟现在我国的房产价值还是很大,一个家庭也不是说轻易就能轻松的购买一套房产。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有不少夫妻因为房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其中还有不少闹上了法院。在这个时候,对房产的分割处理,自然法官就要综合考虑到离婚夫妻的情况,比如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是怎么来还贷的、首付又是谁给的。而在农村地区,由于房屋都是修建在宅基地上面的,因而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可能情况相对就要特殊一些,自然处理起来也就要麻烦一些。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如果需要贷款,现在大多数人会选择房产抵押,毕竟房产抵押的办理通过房管部门...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房屋所有权那有人知道房屋他项权利是什么嘛?简单的讲房屋他项权利包含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典权要签订典契,约定赎回时间如果超多约定时间不赎回的就会改典为买。抵押权常见的的是抵押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具体怎样办理,就由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


·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听说过开发商卖房欺诈,但很多人并了解什么是买房欺诈,更不知道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简单地说,买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虚假承诺等,欺骗购房者的行为。至于开发商卖房欺诈怎样预防,下文将为您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


·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一、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死亡证明。 2、准备以下材料到房管局过户: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 3)房产证。 4)遗嘱原件。 二、遗产房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签订房屋认购书就必须要买房吗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订房屋认购书就必须要买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


·房产免税证明怎么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