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级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资质条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一级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资质条件是什么?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2、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0%;5、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由此可见,从事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必须取得资质,目前房屋鉴定资质分为3级,其中1级要求条件最严格。鉴定机构的注册资本要大于200万,并且有5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经验。相关技术人员要符合人数规定。鉴定机构按照科学手段对房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质量鉴定书。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首先在法律规定中,如果贷款按揭没办成的话,且购房者又不能继续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所以,按揭没办成首付是否可以退,取决于购房合同解除的后果。在《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导...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1、产权交易是否受限制二手房想要上市交易的话,就需要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看看该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还有像军产房、院(医院)产房、校(学校)产房等公房,如果要出售,必须要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的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要经过原住户的同意,如果空心房对村民构成威胁的,村委也只能请求有拆除权的行政部门依法拆除。   “空心房”整治≠“空心房”拆除,有些空心房是可以修缮的,综合各地空心房拆除方案来看,一般需要拆除的空心房包括以下范围:   1.长期闲置...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因为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而需要将房屋拆迁的情况越来越经常出现。房屋拆迁后,房屋所有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出现拆迁补偿价格不同的情况。那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南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能使用,而且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具体规定可见于《合同法》229条。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以说就是价值比较大的了,双方肯定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由此产生纠纷、争议就是无可避免的了。不过,在法律上夫妻离婚了产权房要怎么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是离婚前过户给妻子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婚前承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