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不难看出,新策本地保护导向明显,对抑制投资客投机有实质性的限制。拥有三个区域之一的户籍(无2年社保),有天府新区或者高新区户口不能交叉购买;“11区域”板块内,可区域内交叉购买,举个例子,即青羊区户口或社保可购买其他10区域住房,但不能购买天府新区或高新区住房;而没有大成都范围内户籍者,必须满足相应购房区域的2年社保缴纳条件,“新增11个区域”内可以实现在“武侯区缴纳社保2年购买青羊区住房”。二、成都限购政策的作用在几个方面?1、提到了扩大住房限购范围,政策把二手房纳入到限购的范围。即一手房要管控,二手房也要管控,这有利于部分成都市区和郊区次新房炒作现象的减少,有利于一二手房市场都有一个稳定的市场局面。所以也使得此前买二手房的钻政策的漏洞减少了。2、扩大了限购的范围,这个影响是比较大的。此前成都仅仅管控了天府新区等个别区域,所以从购房者的角度也可以看出,政策是比较宽松的。所以这个时候加入了这么多区域,购房方面的政策明显收紧。而且提高了交纳两年社保的做法,显然购房方面政策收紧。而对于原先限购的则照常进行,只不过社保也需要两年的时间。3、对于补缴社保进行了规定。社保交纳期限已经成为当前管控外来人口购房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后续需要防范各类社保补缴等做法和风险。当然政策此次点出了这一点,很显然有积极的作用。4、明确了人才引入相关住房政策。对于此类群体购房方面和本地人一样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考虑到人才的流动性等问题,采取了住房五年内不允许转让的做法。这个政策是太有很强的行政管制做法的,对于稳定人才有积极的作用。很多地方如果把买房资格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年限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话,基本上只要是后期补缴的,不是连续性的达到一定的年限的话就都不可以了。所以,买房之前要充分长期性的做好各种准备,连续满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最起码能够客观的反映出来,当事人的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二、楼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一、拆迁征地律师收费: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二、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阳朔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0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7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84元/亩到20736元/亩之间。 白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24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45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12元/亩到20451元...


·每个城市的容纳量都是有限的,本身北京、上海等这些地区越来越多
    每个城市的容纳量都是有限的,本身北京、上海等这些地区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就给当地的住房、交通、就业带来了方方面面的压力。尤其是在买房的时候,就体现出了拥有本地户口是非常赞有优势的。不过像上海这些地区的户口问题也不是特别好解决,所以外地人如果在上海买房的话,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对非本市户籍居...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通过合同来约定一件事情,特别是来共同经营生意时候,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的依据。而在签订合同时要规范书写,来确保日后解决纠纷时不出问题,那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直接使用土地,使用是由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通过税收和土地的有偿制获得收益所以只要符合使用国家土地的条件,我们都可以合法的成为土地的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的形式进行。那么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的农村土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村居民他们还是需要持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居民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在所有权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屋建造等活动。如果土地使用证出现损毁或者遗失的话,那么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就需要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办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1、土地权利人应当...


·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状包含的内容如下:(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