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为了发展建设,不得不征用一些农用耕地,当然,这些耕地都会给予赔偿。

赔偿的金额跟这些土地的性质有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近些年来,很多人利用网络进行网络诈骗,使得不少网民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有些网民甚至玩个网络游戏也会被人坑骗,很是让人气愤。如果我们遭遇到了网络诈骗,您可以不用着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报警,那么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呢?下面就和我们给您介绍。一、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网页等,打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初年限为多久呢,该如何续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初年限为多久呢,该如何续期?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一、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1、立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当一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多个人时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问题纠纷。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来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因其涉及到民法、合同法、土地法及房产管理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人们在使用和涉及到这一项内容时往往难以准确把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专门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便于人们参照引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合同解除地上物可以归出租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限制吗 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最近这几年,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地向农民征收土地进行城市化建设,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同时也失去了他们务农的工作,而山西省最近的征地计划也被提上了日程,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呢?以下是我们整合的资料。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