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国土局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双方的区别不大。


1、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3、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对相应的土地具有了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最核心的不动产类型就是土地。而以土地为基础再进行扩展,有其他的类型。在法律上有分离说与吸收说之分。根据吸收说,房屋被土地吸收,成为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独立的不动产;同理,庄稼等土地上的附着物也被土地吸收,也成为土地的组成部分,也不能成为独立的不动产。所以根据不动产的定义以及吸收说的理论,在实体上只有土地为不动产。吸收说可以说是传统法理,但是这种制度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也有了发展。比如德国为了突显房屋的价值,使其与土地在价值上分开,但又不违背传统法理,就提出了地上权制度,然后根据吸收说,让地上权吸收房屋,这样也就符合吸收说的理论了。而另一些国家却与此相反提出了分离说。根据分离说,土地与附着于土地的物(特别是价值明显的物如房屋)分离为不同的不动产。如土地上建立一个房屋,此时土地与房屋为不同的不动产,但是一般情况下会产生与之相一致或协调的制度,如日本因此提出了法定租赁权与法定地上权,这样土地为独立的不动产,法定租赁权或法定地上权与房屋合并成为独立的不动产,然后就符合了传统法理。


不动产是指该片土地上的建筑和物品是不能够进行移动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是属于你个人的,两者都是证明该片土地使用权,但是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才能办理不动产,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别还是非常大的。




·最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征地补偿标准 ?? 最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铁山街道:中牙户嘴村、南牙户嘴村、北牙户嘴村、金家村、张家村、郭家村、张家沟村、王家村、杨树沟村、对庄沟...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东部工业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8400元/亩;旱地/园...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任何一种获得都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确定的,对于集体土地也是如此,如果要想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的只要依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即可,至于具体的过户程序如何,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农村以及居民建房用地办许可证的程序是这样的:先由用地户申请,经县规划局规划同意后,国土资源部门...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 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 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 份,由??????? 、??????? 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分别属于各方所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分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


·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质资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结婚需要盖新房的话,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一份宅基地,并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那么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甲方(被继承人):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乙方(继承人):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丙方(继承人):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现户主甲方有宅基地房屋一套,甲方父母与妻子已经过世...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