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997年9月10日,劳动部给广州市劳动局《有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了企业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
即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在国家立法部门没有作出立法解释前,应按此精神执行。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劳动纠纷律师注意到: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36小时,将面对“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而对劳动者继续享有1.5倍工资。
三、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纠纷律师提醒:虽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但也不能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劳动纠纷律师提醒:因为国家法定休息日增加一天,故作了相应调整。
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在我国的劳动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在发生劳动关系的纠纷的时候,您可以首先与个人所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您也可以请求专业的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进行调节,以求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法。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单格式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___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___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___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望你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通知! 深___地...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医疗补偿,交通费等七大方面。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


·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
    我们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合法利益有可能会遭受损失。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的问题进行介绍。 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果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话,按照47...


·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
    近几年来,由于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引发的一些劳动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令您广泛热议的一个问题。临时工不应该成为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操作的一个代罪羔羊,其实只要招聘了临时工,那么就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 临时工工资应作为普通职工工资处理, 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