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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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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      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其中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在减免期限内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



1、   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   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   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   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   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 其他减按百分之十五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还有:



1、   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设立的下列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



    (2)外商投资在叁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



    2、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其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第六年到第十年减半征收;



    3、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外商...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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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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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苏工商注〔2008〕61号  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准确理解《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合理区分工商登记中涉及的民事法律...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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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投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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