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家长打骂孩子是否犯法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传统 “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观念的影响,经常会有打骂孩子的情况发生。事实上,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保护孩子权利的视角审视当今的家庭教育。虽然父母打子女多半是为了教育子女,希望他们学好,改正不良行为。但若是打伤,严重的甚至是打死孩子,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但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下造成的后果。但是不管父母的本意如何,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受到侵犯,必须予以惩罚。父母将孩子打成轻伤、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将孩子打成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孩子打死的,构成过失杀人罪,都要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父母应为孩子创造良好、和谐的家庭环境,并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引导,一味的打骂孩子并不能真正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有时候甚至会有反作用,甚至会造成家庭悲剧。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子女的权利。父母打骂子女多数属于管教方法不当。如果后果不严重,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促使他们自觉改正错误,采取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但是,对于那些经常打骂子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父母,则应诉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步就是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文书抬头,也就是“民事起诉状”五个字。 接下来,是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法?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中夫妻双方需要承担的五种基本原则即婚姻自由,坚持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实行计划生育。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有关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由为您整理的有关抚养费的资料,以帮助您的了解。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股份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股份是否夫妻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上述财产属...


·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一方失踪能否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如果能够离婚的话,应该与正常的夫妻离婚不太一样,那具体来说怎么跟失踪配偶办理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配偶失踪了能够离婚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


·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
    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一方不愿意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男女双方因一时赌气,放弃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冷静下来以后,一方后悔,认为当时只是赌气,不是真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时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合法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一方对于协议中有关财产问题想请求重新分割,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无论...


·婚姻矛盾几年算是自动离婚?
    婚姻矛盾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婚姻矛盾不管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的。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