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财产问题,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很可能会劳燕分飞,甚至对簿法庭。在法庭上,你知道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阅读。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词

审判员:

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36000元的事实应予认定

关 于原告是否给付了36000元彩礼给被告方,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三份证人证言。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对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供的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予以审 查,并作出正确采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 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之规定,审判人员首先应根据法律规定 (成文法的直接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判断;其次,在成文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 进行判断。而综观本案,原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应予采信;被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要么是证人与被告具有亲属关系,要么是程序不合法,且均与日常经验法则严重不符,依法应不予采信。下面逐一予以阐述:

1、原告提供的三份证人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媒人潘xx及其他两位证人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充分的证实了原告为了达到与被告潘xx缔结婚姻的目的,在2006年5月21日举行的订婚仪式上,按照当地风俗给付了被告方36000元礼金、3900元打发礼、3500元喊钱礼(原告给付了被告方6000元,被告方给付了原告2500元,差额为3500元)等彩礼。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媒人的潘xx不仅目击了这一场面,而且直接经手了过彩礼一事,且潘xx及刘xx、许xx与原告即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无其他密切关系,又是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出庭的,他们的证言与当地的风俗及日常经验法则完全吻合。故原告提供的潘智德等证人证言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依法应予采信。

2、被告方提供的郭xx、刘xx的证言程序不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因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并未申请郭xx、刘xx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是在举证期满后移交审判庭时才申请的,故对被告的这一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应不予许可,否则无法保证程序的公正。原告代理人向刘xx当庭发问“是什么时间提交的书面证言”,刘xx答“其向法庭提交的书面证言是在近几天写好并交于法庭的”,而书面证词上的落款日期却是08年3月26日,可见,该证词的虚假性一目了然。

3、被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小于原告提供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首先,因媒人潘xx是被告潘xx的姑父、被告潘xx的亲妹夫,与被告系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之规定,潘xx证言的证明力明显小于另一媒人潘xx证言的证明力。

其次,被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与当地风俗及日常经验严重不符

主要表现为:

(1)、婚约彩礼是基于当地风俗而派生出来的,而当地风俗是客观存在、可以感知的。几千年来,鹰潭当地的风俗就是男方要给付聘礼给女方。因此,被告方的证人关于“根本就没有议定彩礼,没有过彩礼”的证言显然与当地风俗及日常经验不符。

(2)、 按当地风俗,定亲时,是由男方先叫女方的父母,女方的父母给男方喊钱。然后,女方再喊男方的父母,男方的父母必须在女方父母给的喊钱基础上再垫一定数额的 喊钱。故被告方证人关于“是女方先喊男方父母,且男方只给了2000元,女方父母反而给了男方3688.87元的喊钱 (1999.99+1688.88)”的证言(这样女方不是反而倒赔了吗),该证言与日常经验不符。

(3)、正如被告方所言,被告潘xx当 过兵、立过三等功、有正式工作、又在读大学,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她与只有初中文化、家在农村、没有经过交往、更谈不上具有深厚感情的原告举行订婚仪式呢? 因为原告家在成都等地有数个店面、数百万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订婚又怎么会少了彩礼呢?又怎么可能原告家反而要被告家倒贴喊钱呢?所以,何方证人的 证言是真实的,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4)、 被告方证人“原告喊女方父母,女方父母给原告喊钱(原告得钱);原告喊女方其他亲友,原告却每人发一个红包(原告出钱)”的证言,不仅本身就自相矛盾,同 时也与“打发礼是由男方交于女方,由女方统一分到各亲戚的手上;男方叫女方长辈,应由女方长辈给男方喊钱”的风俗不符。

(5)、证人郭xx是后来到场的,只是呆了一段时间,而她对去之前和离开之后的事情根本就不清楚,故其证言在关联性上无法否认过彩礼的事实。

4、原告已完成了举证责任

本案是一个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不同的,刑诉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应达到完全的排他性,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要达到高度地 盖然性就可以,即法官从证据中虽然尚未形成事实必定如此的确信,但内心中形成了事实极有可能或非常可能如此的判断,就可以作出事实的确认。如前所述,本案 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已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依法原告已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

综上,虽然双方当事人就是否过了36000元彩礼一事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证据,但人民法院不能因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存在矛盾而一概不予采信。而综观本案,应采信何方证据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二、被告对于原告给付了被告戒指、手机等予以了自认,依法对此应予认定

三、被告依法应返还彩礼

婚 约彩礼是附一定条件的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直接目的的,现双方无法建立感情,未能缔结婚姻,那么赠与彩礼的原因就不复存在。受赠人继续占有彩礼的原因和法 律依据也归于消灭,如果受赠人仍占有彩礼,则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被告应将彩礼予以返还原告。

以上意见,望法庭予以采信。

???????????????????????????????????????????????????????????????????????????????????????????????????????????????????????????????????????????????? 辩护人:xxx

???????????????????????????????????????????????????????????????????????????????????????????????????????????????????????????????????????????????? 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代理词,供您做一个参考。感情来之不易,您还是互相珍惜,不要因为金钱问题伤了彼此之间的感情。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客观...


·离婚没写探视时间怎么处理?
    离婚问题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需要处关注的问题,因为如今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在这样的状况下离婚问题纠纷就会变得越来越多,在我国婚姻法中有关于处理,婚姻问题的详细说明和解释确保双方的利益,那离婚没写探视时间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没写探视时间怎么处理?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


·没结婚证男方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因此,自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公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


·离婚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容易产生离婚纠纷。这种情况下要想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先确定好起诉的法院,以免案件不被受理。那究竟离婚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


·夫妻分居两年算离婚?
    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中,要求夫妻必须是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那么才有可能判决离婚。那夫妻分居两年算离婚吗?换言之,夫妻分居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两年算离婚吗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一)...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父母离婚儿是不可以分配女财产的,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姻期间父母赠与儿女财产,那么离婚时此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想要赠与儿女财产,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之后将自己的部分赠与儿女。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