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1、 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三)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四)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二、公司拖欠工资能直接起诉吗?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了,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要按时的来进行支付,但是有一些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是故意拖欠工资,此时会构成违法行为,最开始进行的是治安管理处罚,其次就是经过责令仍然不改正也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必须要按照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产生失误可能会造成受伤,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工伤伤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申请,来维护劳动者的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面告诉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政道路的修建,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额便利,故而此类工程是比较实用的,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难免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侵害,为了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西游通过该标准的工程,才可以进行交付使用。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现阶段我国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市政工程又包括哪些?以下是中国建筑网整理的关于...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对于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大多数也都是所在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顶梁柱,如果由于工伤导致职工的工作收入和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可能对整个家庭都是个巨大的打击,因此,对工伤职工给予工伤赔偿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那么,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呢?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
    工作期间如果不注意自身安全问题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事故的,虽说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问题导致的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身体,身体健康都无法保障的话,可能带来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那如果出现2017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呢? 2017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