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二、申请条件:


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


三、申领材料: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鉴定结论书》;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3)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4)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6、视情况而定其它资料:


1)《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及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


2)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由用人单位申领的除外);


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


5)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因工致残1-4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6)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


7)对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须提供《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8)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5-6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如辞职报告等;


②7-10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如此您也能看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几乎就是一步到位的,但是要给工作人员对相应的材料进行审核的时间,具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工伤保险待遇的这些款数全部都发下来的,交给工作人员材料的时候就当面问清楚。主要是我们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之前准备的东西特别多,最起码也得是在工伤认定结束了以后才行。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量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予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法律规定, 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


·工伤鉴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法是什么?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劳动者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劳动者会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严重受伤,这些事故可以归结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更好的理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对工伤鉴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一、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2)计算年限: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二、可获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
    临时工虽然和合同工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临时工辞职也是有工资的,那么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我国对临时工的保护力度不够,这个问题经常被提出,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二、加班...


·一、工伤鉴定单位去做了之后的步骤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鉴定单位去做了之后的步骤是什么意思?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 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1、劳动合同对劳动回报和劳动条件等标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