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鉴定单位去做了之后的步骤是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工伤鉴定单位去做了之后的步骤是什么意思?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申请工伤认定受理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综上所述,工人在单位受伤,一般都是由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经过鉴定可以确定工伤等级。下面的步骤就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人带上工伤鉴定书、诊断证明、社保卡及身份证等材料,到社保局办事大厅填写申领表。之后经过审核无误的,社保局会在一个星期内将赔偿款打到申请人账户上。



·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相信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知道认定结果的吧,这样自己也才能知道日后该如何来处理事故,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那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申请工伤...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


·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发生工程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这类事故我们应该立刻总结相关情况的发生,防止下次出现的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等均可能造成严重事故。(2)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诸如不认真进...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成为国家和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不符合操作规范或者合同规定标准的工程所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它会导致工程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多次返修、甚至出现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00以上时,就可以定性为工程质量事故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 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由国务院在1898年制定实施的。那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对临时工利益的保护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适应经济发展和搞活企业的需要,保障临时工的合法...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