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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后,应什么时候开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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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着的合法权益。


·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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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时工,他们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作报酬的,相对来讲工作时间可能不固定,也比较分散。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讲,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要签订的。那究竟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


·公司的辞退通告表员工要签字吗
    公司的辞退通告表员工要签字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本质是通知而不是协议。公司为了确保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书,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一般直接递交(以便被辞退员工签收)或者以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或者以登报公告的形式发出,都是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即生效...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


·对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申请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并不是绝对失去法律效力。二、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一、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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