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会被判刑吗?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故意犯罪中是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没有造成任何不好的犯罪结果,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作出免除处罚的决定,也就是不会被判刑。反之,如果该犯罪预备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会按照相应的罪名被定罪量刑的,但是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我们通常说的预备犯也就是这里的犯罪预备了,成立预备犯一定是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若是在实行阶段,受意志以外原因导致犯罪行为终止的话,则此时可能构成犯罪未遂。根据有关规定,成立预备犯的,可以对比既遂犯,对犯罪分子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上,是对市场秩序的侵犯,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客观上,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上,自...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与整理了刑诉法特别程序具体内容的相关知识,请往下阅读。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打架双方造成轻伤并不是一定要刑事谅解书的。刑事谅解书是自愿写的,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但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在我国不论涉及到的毒品种类是什么,具体的数量是多少,一旦有这些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正如您所知这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其中对于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其实即使对此罪的量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相关介绍。 一、贩卖毒品罪的方式有哪些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


·属于犯罪主体的是那些人?
    在社会上只要是没有遵守规定的公民都会被列为是犯罪的主体而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但是很多人理解法律在处罚的对象界线上很模糊甚至以自己的错误认识来解释自己犯罪的理由,其实只要是做出违法行为且有主观目的的社会主体而不管是否是人类都可能是犯罪的主体。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属于犯罪主体的是那些人?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


·刑法中贩毒一般判刑多久
    刑法中贩毒一般判刑多久?贩毒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话是无期徒刑或死刑,具体的规定是: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


·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生活中的犯罪案件一般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这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诈骗这种活动,您肯定并不陌生,甚至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诈骗这样的犯罪活动,所以,诈骗还是比较猖狂的一种犯罪活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了一下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一、诈骗罪是结果犯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是属于行为犯罪的。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


·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事后抢劫罪感到陌生,因为在刑法中并没有事后抢劫罪的确切规定。事后抢劫罪是指抗拒抓捕或窝藏证据,采取了胁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司法解释指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